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河南海洪新材料有限公司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信息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IhA-wmJPDg9ru2Hkg6U1g?pwd=rfe5提取码:rfe5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建设单位:河南海洪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港镇产业聚集区工业大道8号
联系人:陈冬立 联系电话:18032631116 邮箱:18032631116@163.com
(3)环评单位:河南尹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怀刚 联系电话:19836552772 邮箱:19836552772@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厂街祝福红城二期22号楼192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事项
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仅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工程可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因素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集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河南海洪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