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上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平上矿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赵尧村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8039652277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赵尧村
邮编:458000 邮箱:18039652277@126.com
环评单位名称:河南尹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 话:19836552772
邮 箱: 443187965@qq.com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性质为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矿石为建筑石料用大理岩,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露天开采,选用中深孔爆破工艺,并使用多排孔挤压微差爆破法。矿山保有资源储量(122b)类资源储量1979.00万t,可综合回收利用的玄武岩合199.83万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2178.83万吨,矿山开采损失率5%,开采损失储量108.94万吨,可采储量2069.89万吨,开采规模230万吨/年。矿山最终产品为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碎石,就近销售给项目配套建筑石料厂。
2.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ZgTtxZJvgqJnsR9eVRu8g?pwd=a7k6提取码:a7k6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通过驻马店市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其他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参与。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出意见。
驻马店市弘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