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发酵三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厂区空地扩建发酵三车间项目,该项目设计年产金霉素预混剂产品26000吨,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备案立项(项目代码:2505-410753-04-01-494416)。
厂址周围近距离村庄敏感点主要有:厂界北102m处的小任庄、东南286m处的袁王庄、东北413m处的大申庄、东446m处的后袁庄等。
二、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气
发酵废气经两套“碱吸收+次氯酸钠溶液氧化+水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30m高排气筒(DA019、DA020)排放。配料粉尘通过排气口连接的管道收集后引至现有工程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压滤废气采用密闭间微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一套新建的“碱吸收+次氯酸钠溶液氧化+水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21)排放。干燥尾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收尘+碱吸收+次氯酸钠溶液氧化+水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22)排放。粉碎机布置在单独密闭间内,上料口处设置集气罩;筛分和混合设备布置在同一个单独密闭间内,筛分、混合过程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筛分和混合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混合罐排气口连接的管道收集;碳酸钙粉投料粉尘由仓顶除尘器处理;以上筛分、混合及碳酸钙粉投料颗粒物集中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23)排放。本项目包装设备布置在单独密闭隔间内,下料口处设置一套三面围挡式集气罩,包装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排气筒(DA024)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水池及污泥间密闭,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一套“碱吸收+次氯酸钠溶液氧化+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13)研发中心实验室废气设置有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由通风橱引风系统引至现有3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集中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台大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由楼顶排气管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A级绩效企业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50%(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30mg/m3)的要求。H2S、NH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m高排气筒,臭气浓度≤2000)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W1压滤废水、发酵罐清洗废水、滤布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等。
本项目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2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EGSB+A2O2+芬顿试剂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放一同经总排口进入驻马店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练江河。
3、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布、废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废滤布、废滤布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盛装,放置于危废暂存间托盘上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工程固体废物基本得到有效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泵等,经采取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及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合理、生产工艺先进、环保措施得当,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运行管理情况下,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厂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的情况下,污染物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或补充信息。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查阅及下载方式:
https://pan.baidu.com/s/1ILdxQFfeXzSU-l-JbTH52Q 提取码: 9p5u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办公室。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5517629090
通讯地址: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大道与蔡州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邮政编码:463000
八、意见征询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